近年来,丽江市以国土绿化及空间保护、自然灾害防治全面提升生态保护修复水平,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,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,开展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,生态示范引领持续增强。
一是全力推进“多规合一”。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,编制《丽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,划定“三区三线”。全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7208.46平方千米,占国土面积的35.07%。
二是全面推行林长制。建立了四级林长体系、二级督察体系,全市共有市级总林长2名、市级林长13名、县(区)级林长87名、乡(镇、街道)级林长527名、村(社区)级林长514名。2022年全省林长制考评丽江市为优秀等次,全省排名第5名。
三是全面开展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。截至目前,共投入8499.70万元实施了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和2021年青藏高原东南缘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,修复169个矿山,修复面积669.9765公顷。
四是积极发展林草生态产业。全市累计培育林草产业龙头企业国家级1户、省级24户、市级115户。发展林药、林菜、林菌等林下经济,完成种植9600亩。2022年林草产业总产值达163.3亿元,同比增长20%。
五是实施生态保护修复。完成营造林48.76万亩,义务植树241.15万株。全市累计10个行政村获得“国家级森林乡村”荣誉称号、84个行政村获得“省级森林乡村”荣誉称号。
六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。华坪县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四批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实践创新基地,华坪模式入选生态环境部《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实践模式与典型案例(第一批)》,2023年2月丽江市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。
(发稿编辑:杨红钰)